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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說:「警察是人民的褓姆!」


不過好像大多數人對這個「褓姆」是很陌生的,沒事也絕不會到警察局「走走」!


我呢?倒是有二次「進」警察局的經驗!


 


唸大三時,我的摩托車被偷走,等了好一陣子,本來不抱期待,覺得摩托車應該是找不回了,可是剛好警察在執行什麼專案之類的,要拼業績,我的摩托車竟然在他們執行專案結束的前一晚被找到了,當時警察通知我時,已經晚上十二點多,要我馬上去警局找他們去認車。我問警察可不可以明天去,他們還說不可以,因為他們今晚要結案,真是為了業績----


我一個人不敢去,朋友的男朋友很有義氣地陪我去,我們到了警察局,馬上被他們用警車載去認車。頭一次坐在警車裡,我和朋友的男朋友坐在後座,和前座有鐵欄分隔,中間還有手銬,感覺真像犯人ㄋ!


認車也不是馬上就把我的車牽回,警察只要我確認那是我的車,就把我又載回警局做記錄,弄到半夜二點多才讓我們回去。而我的車是因為小偷把車騎到沒油後,丟在田間,我和朋友隔日還得跑去把車拖回去,而且因為丟棄太久,置物箱都長蟲了,真是恶心!


 


另一個經驗是最近公司要幫大陸合作單位的人辦理來台手續,其中一項必須去戶籍所在地警察局辦理對保手續,我這時才知道,原來每戶人家都有自己專屬的管區,對保還非得找到自己的管區幫你處理才行。


我的管區很忙,找了二三天才找到他,到警察局辦理時,他非常客氣,也很快幫我弄好手續,有趣的是,準備離開時,管區很客氣對我說:「有什麼問題的話,就打電話給我們!上面有我們的電話」我本來以為是對保手續如果出問題的話,就要再找他,他說:,「不是ㄚ!有其它問題也可以找我!」


 


哈!警察先生,應該是盡量沒事都不要找你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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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ess04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